南京发布限时购房补助举措

发布时间:2024-09-18 18:20   内容来源:中新网   阅读量:10544   

《通知》称,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,凭展会购房认购协议、网签备案合同及不动产权属证书至南京市、各区房产部门申请办理,其中购买玄武区、秦淮区、建邺区、鼓楼区、栖霞区、雨花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,至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办理;购买江北新区、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区、高淳区新建商品住房的,至房源所在区房产部门办理,补助金将于申领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账。购买现房的,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。购买期房的,补助申领截止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。(完)

声明:本网转发此文,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资讯信息,所渉内容不构成投资、建议消费。文章内容如有疑问,请与有关方核实,文章观点非本网站观点,仅供读者参考。

热门图文